光明涉外丨中国判决书如何在印尼执行?

2025/12/25


中国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决书,若需在印度尼西亚(下称“印尼”)实现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为印尼主体),不存在直接适用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作为依据,核心操作路径是向印尼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将中国生效判决书作为核心初步证据主张权利,最终凭借印尼法院作出的判决推动执行程序落地。


一、执行的法律依据与核心逻辑


基于国际法中司法主权原则,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只在本国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若想在他国被承认与执行,则需要通过提出承认与执行请求来实现,各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一般依据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或其国内法。


从国际司法协作层面来看,中国与印尼的司法协助框架存在明显局限性。两国仅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该条约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事项,完全不覆盖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而在多边公约层面,2019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虽然中国已签署该公约,但截至目前,中国与印尼均未完成国内的批准程序,公约尚未在两国之间生效,因此无法作为中国判决书在印尼直接获得执行力的法律依据。


从印尼国内法的角度分析,外国判决在印尼无法得到承认和执行,这是因为《法律程序条例》(Reglement op de Rechtsvordering)在印尼法律中仍然有效并适用。《法律程序条例》是荷兰在印尼殖民统治时期为欧洲居民制定的民事诉讼法典,印尼独立后,《法律程序条例》被纳入印尼法律体系。《法律程序条例》第436条规定,除《商法典》第724条规定的情形(即与共同海损的计算和分配有关的外国判决)外,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在印尼境内不予承认和执行。


印尼法院奉行司法主权独立原则,对于外国判决的效力采取“个案审查+重新裁判”的模式,即不直接认可外国判决的既判力,而是要求债权人以新的诉讼请求启动司法程序,通过举证证明债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由印尼法院结合本国法律独立作出裁判。在此过程中,中国生效判决书的角色是初步证据(prima facie evidence),其作用在于初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以及债权的具体内容,但该判决书本身不对印尼法院的裁判构成约束力。


二、执行流程与操作规范


(一)执行前置:文件材料的筹备与合规化处理


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是启动印尼诉讼程序的基础,也是影响后续案件审理效率的关键因素,需重点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 核心文件的收集与核验


需准备的核心文件包括:中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原件、原审法院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需明确判决作出时间、生效时间、当事人是否上诉等关键信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送达回证(证明判决书已合法送达双方当事人,保障程序公正性)、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若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或护照,上述文件均需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此外,还需收集能够佐证债权未获清偿的证据,如被执行人的还款记录、催款函件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 文件的翻译与公证认证


印尼法院的诉讼程序仅接受印尼语文书,因此所有提交的中文文件必须由印尼宣誓翻译员(Sworn Translator) 进行翻译,并由翻译员出具翻译宣誓书,确认译文与原文内容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未经印尼宣誓翻译员翻译的文件,即便经过公证,也会被印尼法院直接拒收。同时,对于中国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生效证明等官方文件,部分印尼法院还会要求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即先经中国当地公证处公证,再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最后由印尼驻华使领馆认证,以此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管辖法院的确定与诉讼申请的提交

1. 管辖法院的选择原则


根据印尼《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类以主张债权为目的的诉讼,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的印尼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在实操过程中,债权人应优先选择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原因在于:一方面,财产所在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资产情况更为了解,便于后续执行程序的衔接;


另一方面,若案件胜诉,可直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减少跨区域协调的成本。若被执行人的财产分布在印尼多个地区,债权人可选择财产价值较高的地区法院管辖,以最大化保障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2. 诉讼申请的提交要点


向印尼法院提交的起诉状,需严格遵循印尼的格式要求,明确载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核心内容。其中,诉讼请求应清晰表述为“请求被告向原告履行具体的民事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具体金额”;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重点阐述中国判决书的作出过程、生效状态,以及债权未获清偿的事实,并附上已准备好的全部证据材料。提交起诉状时,需按照印尼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费用金额根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确定。


(三)案件审理与印尼法院判决的作出


印尼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按照本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对争议开展实体审理工作。由于印尼原则上不直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中国法院判决在印尼诉讼中通常仅作为书面证据或权利基础之一,供印尼法院在重新审理案件时予以参考。


(四)强制执行程序的启动与落地


当债权人获得印尼法院作出的支持性生效判决后,可向该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启动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的核心在于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


1. 财产线索的提供与核查: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印尼的财产线索,包括房产、土地、股权、银行存款、车辆、机械设备等。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若债权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执行程序将难以推进。因此,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委托印尼本地的专业机构进行财产溯源,是保障执行成功的关键前提。


2. 财产的评估与拍卖:对于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法院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然后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拍卖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参与被执行人的破产清算程序,按照债权比例获得清偿。


3. 执行障碍的应对: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转移财产等障碍。此时,债权人需委托律师及时向法院提出抗辩,或另行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转移财产行为进行撤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执行过程中的核心风险与应对策略

(一)公共秩序审查风险

如前所述,印尼法院对公共秩序的审查具有较强的自由裁量权,这是中国判决书在印尼获得执行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为降低该风险,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应重点论证中国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性质属于普通商事债权,符合印尼的商事交易规则,不存在违反印尼公共秩序的情形。同时,可提供印尼本地类似案件的司法判例作为参考,增强论证的说服力。

(二)证据效力不确定性风险

中国判决书仅作为初步证据使用,印尼法院可能会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据,如合同原始文本、履行凭证、付款记录等。因此,在筹备案件材料时,应构建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每一项主张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此外,对于关键证据,可提前在印尼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提升证据的可信度。

(三)执行周期长、成本高的风险

印尼的民事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较为繁琐,整体周期通常在1-2年,甚至更长,且涉及翻译费、公证认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多项费用,执行成本较高。为应对该风险,建议债权人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代理案件,熟悉印尼的司法程序和法院运作规则,能够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降低程序瑕疵带来的风险。同时,可在诉讼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充分调查,精准锁定执行标的,提高执行效率。


四、结语


中国判决书在印尼的执行,本质是通过印尼本土诉讼程序实现债权的“转化”与“落地”,其核心逻辑是“以中国判决为证据,以印尼判决为依据”。整个过程需要债权人充分了解两国的法律规则差异,严格遵循印尼的司法程序要求,做好文件筹备、管辖选择、证据梳理等各项工作,并有效应对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对于涉及大额债权的案件,提前制定全面的执行策略,委托专业的跨境法律服务团队,是保障债权最终实现的关键所在。

作者:刘彦博律师

注:本文仅为作者个人基于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分析,不代表本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法律意见。文中任何观点与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建议。


刘彦博 律师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彦博律师,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光明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江苏省律协跨境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协外事工作委员会秘书;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MCIArb),司法部涉外仲裁员高级研修班成员,全国第一期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班成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南京调解中心调解员,国内多家仲裁委仲裁员。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跨境投资、涉外商事仲裁、企业法律顾问。